2016年济南提取公积金新政策:提取条件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流程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提取额度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2、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提取时间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以内;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
1??、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领取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附上述规定的全部材料报送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填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和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内容完整规范、证件齐全有效、材料真实合法。??2??、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的各种证件、资料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注明时间报送管理中心。??3??、管理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二级审批制度先由信贷经办人员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测算、核实,签署意见后,上报审贷部门负责人审查、审批,然后向受委托主办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明确贷款的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同时将委托贷款资金划入主办行账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2016年济南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连续缴纳3个月可提取租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1.借款人准备申请材料:请申请市民准备好如下纸质材料并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一)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共同还款承诺书或担保书;(三)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四)个人资信证明(五)借款人已交付规定比例的有效凭据;(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到银行申请并面签,由银行进行初审:请申请市民将准备齐全的贷款申请材料送交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并进行面签,然后由银行按规定进行初审??。办理时限说明:在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材料后,各经办银行初审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3.管理中心审批并划拨资金管理中心收到银行上报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复审,审批通过后,中心签发委托放款通知书,将资金划拨到银行。
按月提取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还未还清贷款的所有人。每个月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数额不能超过每个月的还贷额度,每个月15日公积金中心会自动将金额划转到提取人卡上。按年提取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买房,还未还清贷款的所有人。每还款满一年都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果时隔超过一年还款未提取,可以提取还款期间累计的所有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