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超过10层或24米的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饮食建筑的修建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选择*众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 第2.0.2条 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第2.0.3条 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 第2.0.4条 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第2.0.5条 一、二级餐馆与一级饮食店建筑宜有适当的停车空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酒店设计规范、停车库设计规范、停车库的防火设计规范、城市公共卫生间设计规范、饮食建筑设计规范、城市无障碍设计规范等等等等。
可以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