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年收入7万元以下3年内没转让过房产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在《办法》中作出明确规定,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二、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三、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四、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5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五、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工作,两人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此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若申购人在轮候期内因家庭收入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由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取消其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若申购人申报不实,违规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一经查实,由限价商品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限价商品住房,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并依法和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成都市个人贷款需要的条件: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成都市个人贷款需要的条件: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成*装修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离、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出南昌市行政区域;(二)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三)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定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的;(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一)职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余额:1、职工离、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出境定居;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出南昌市行政区域;5、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购、建或大修住房一年内(实际发生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夫*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全部贷款本息结清前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其房屋产权共有人可提取的最高额度,不应超出上年度实际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提取条件1、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2、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3、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4、在成*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