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楼房的采光权是我们公民作为普通的民居住户在住所所享用的一种权利,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但是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的,《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次《物权法》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希望可以帮到你。
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明确规定:绿地率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新区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的不宜低于25%。而且,并非种了草的地方都算绿地面积、都能计入绿地率的。
字数有限;;;;只限部分内容1;;总则1.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b
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 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 表1.0.3 的规定。表1.0.3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居住区小区组团户数(户)10000~160003000~5000300~1000人口(人)30000~5000010000~150001000~30001.0.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式组团等多种类型。1.0.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1.0.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 原则;1.0.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基纳入规划;1.0.5.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0.5.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1.0.5.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0.5.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1.0.5.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1.0.6 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屋顶园林景观设计要求;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公园设计规范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5、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6、城市道路设计规范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以人为本:该屋顶花园在设计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屋顶花园空间设计中充分考量了人们的多维感觉。同一个时间段里,花园内的休憩、娱乐设施,诸如:亭、沙发、亲水平台以及花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