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金账户建立12个月以上,贷款前连续6个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然后携带资料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住房资金,根据委托协议向购买、建造、大修房屋的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基本规定1.办理条件:借款人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铁路分中心的职工,到贷款中心、各管理部申请铁路公积金贷款流程主要有:提出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等。一、借款申请人向铁路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铁路分中心核实借款人情况后为借款申请人开具《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转移申请》(见附件)。 二、借款申请人持《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转移申请》及中心政策规定贷款所需资料到贷款中心、管理部办理公积金贷款,受理单位依据现行政策要求和贷款流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转移申请》原件,做为存档要件与借款人个人资料一同存档。 四、贷款中心及各管理部应严格按照通知中的要求执行,如遇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方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铁路公积金贷款流程进行了说明。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