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适用房产权未满五年,欲出售需向政府缴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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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适用房产权未满五年,欲出售需向政府缴哪些费用?
3个回答 09-22 浏览 1141
血未成霜
血未成霜
09-22 04:49
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出租的话,要营业税5.55%,土地出让金1%,然后就是契税1-3%了,(90平以内首次购买是1%,90平-144平以内的普通住宅是1.5%,高档住宅或第二次以上购房是3%)
时光暖心
时光暖心
09-22 04:58
你好!鉴于你的情况,目前厦门经济适用房需满八年,才能交易,还需缴1%的土地出让金。过户需缴:个税,1.5%,契税:1.58%(普宅),3%(高宅),营业税:5.6%(未满五年全额征收);满五年(普宅免征,高宅增值部分征收),希望能帮助你!
寻她人
寻她人
09-22 05:06
您好!目前经济适用房还不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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