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计类纠纷,主要是设计方案不能针对个体差异提出合适的设计;设计师对设计方案缺乏认真考量,导致房屋装修后存在设计缺陷;设计师为赚取回扣,劝诱消费者购买指定的装修材料。二是质量类纠纷,主要表现在装修公司防水工程偷工减料,取暖设备、装饰材料等粗制滥造,效果差强人意;省略墙壁和地面的找平工序,导致地板铺设不平或踢脚线弯曲;瓷砖或壁纸施工不久后脱落等。三是环保类纠纷,主要体现在装修公司没有采用或虚伪表示
装修纠纷一般都是在装修家庭与装修施工单位之问,装修家庭与周围居民之间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装修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装修合同。这主要表现为:装修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做法去装修,使用非合同规定的装饰材料,施工中无故停工,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等。(2)装修单位粗制滥造,施工质量低劣。有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干活不用心,工艺不规范,施工质量表面上说得过去,但经不起验收或时间的检验,尤其是街头游击
第一类,纯粹的质量纠纷第二类,工程项目确认的纠纷第三类,关于工程进度的纠纷第四类,有关增减项的纠纷第五类,与工程决算有关的纠纷第六类,工程保修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