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资料:(一)房改房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凡具有个人产权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解困房、房改房都可以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供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办理,2009年后新建的小区还需到开发商或物业领取预分割登记转让证明一份,方能办理。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