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最短为两年。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活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