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属于民生服务,只有水电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停止。物业公司就相当于业主的管家而已,他肯定没有权利停电。
这个不是权利问题,而是义务,物业有没有给你开《不扰民证明》的义务。开具《不扰民证明》,首先需要业主提供不扰民的证据。不然物业如何去证明呢?
如果写字楼的业主是唯一的,而不是多个的,则物业公司的选聘工作可以直接委托方式进行,投标就没有必要了。但实际操作基本上都是投标方式进行。
是的。作为物业管理区域的重大事项,业主大会作出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决议后,应当及时告知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