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出申请→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提取证明→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专办窗口提交申请→中心审核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 1、准予提取的,中心将款项转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帐户→申请人到单位财务提款 2、办理转移的,中心将申请人帐户余额转至新单位→申请人到中心领取有关凭证
防城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防城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个人提出申请→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提取证明→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专办窗口提交申请→中心审核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1、准予提取的,中心将款项转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帐户→申请人到单位财务提款2、办理转移的,中心将申请人帐户余额转至新单位→申请人到中心领取有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