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预登记的流程如下: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 二、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三、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深圳市统一格式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四、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五、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一大堆,都没看清楚,只是忙着签名),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 六、赎楼: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 七、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三楼(金湖文化广场,位于银行汽车站和南方药厂之间)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八、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记得多复印一些,再见到它时要等全部贷款还清之后啦),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5]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 九、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房买卖预登记的流程如下: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二、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三
办理抵押登记流程流程:签合同→公司存档→银行备案→产权科*→银行见证放款→告知客户按时还款一、签合同1、一次性合同3份(客户自留1份、公司存档1份、房管局房政科备案1份)2、分期付款合同3份(客户自留1份、公司存档1份、房管局房政科备案1份)3、银行贷款合同5份(客户自留1份、公司存档1份、房管局房政科备案1份、房管局产权科办预售抵押证1份、银行1份)4、公积金贷款6份(客户自留1份、公司存档1份、房管局房政科备案1份、房管局产权科办预售抵押证1份、公积金2份)二、公司存档-----公司审核合同无误后存档三、银行备案-----银行审批后合同备案1、一次性1份2、贷款2份(房政科备案1份、产权科办预抵押登记1份)四、产权办预抵押登记---待出预抵押登记五、银行放款---见证后放款六、告知客户按时足额还款
房产抵押预登记的流程是一、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其它均须提供原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抵押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4、查档结果证明5、抵押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合同,若办理变更抵押登记,须提交《房屋他项权证》、变更抵押合同或协议6、抵押当事人*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 8、房地产估价结果证明或双方价值认定书9、以房改私产抵押的须提交抵押人婚姻有效证明并夫*双方到场; 二、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次日起1个工作日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发改价格【2008】924号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2、房产档案馆: 档案*查询服务费:50元/宗档案证明费:10元/份档案保护费:0.05元/页档案复制工本费: A4纸 :0.3元/页; A3纸 :0.6元/页五、注销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1、《房屋他项权证》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收件凭据3、《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须有抵押权人公章及受托人签字) 4、以房改私产抵押的,注销时应提供抵押人配偶*、结婚证、委托书或夫*双方到场5、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及受托人*复印件6、抵押当事人*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六、注意事项1、抵押当事人为港、澳、台居民或外国公民的:港、澳居民提交*及《往来内地通行证》;*居民提交*及《往来*通行证》;为外国公民的,需提交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其身份的中文公*(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当事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应提交当事人的公证委托书(原件一份)或当场签署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购买的商品房(不包含*别墅)、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可暂不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4、抵押权人为外地金融机构且无法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金融许可证原件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原件后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因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6、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提交《柳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明、房屋他项权*、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经依法登记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应当提交《柳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明、房屋他项权*、最高额抵押权已确定的证明材料。 7、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的,须提交《典当合同》、《房地产典当抵押合同》。 8、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其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等)及法定监护人*明;需提交保*(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资格及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