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验收申请书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该单位建设的:某文化生活体验中心人防工程,已于2020年9月3日进行了竣工验收,各责任主体一致同意验收。根据《南京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相关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整理齐全,特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某某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某年某月某日委托经办人姓名:电话:注:须提供的资料:1、人防结建(易建)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2、人防施工图审查意见;3、《建设工程各栋建筑面积一览表》或《规划控制指标核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人防工程建筑平面、剖面规划核准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项目总平面图(加盖单位公章);7、历次易地建设费缴费发票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8、项目总平面、人防工程建筑平面、剖面的CAD光盘;9、人防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10、人防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11、人防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12、人防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1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1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5、人防工程专项质量验收情况记录表。
人防工程验收申请书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该单位建设的:某文化生活体验中心人防工程,已于2020年9月3日进行了竣工验收,各责任主体一致同意验收。根据《南京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相关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整理齐全,特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某某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某年某月某日委托经办人姓名:电话:注:须提供的资料:1、人防结建(易建)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2、人防施工图审查意见;3、《建设工程各栋建筑面积一览表》或《规划控制指标核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人防工程建筑平面、剖面规划核准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项目总平面图(加盖单位公章);7、历次易地建设费缴费发票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8、项目总平面、人防工程建筑平面、剖面的CAD光盘;9、人防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10、人防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11、人防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12、人防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1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1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5、人防工程专项质量验收情况记录表。
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县城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下列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十层以上(含十层)或者基础埋置深度三米以上(含三米)的民用建筑,以及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二)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前款第(二)、(三)项所指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确定。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县城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下列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十层以上(含十层)或者基础埋置深度三米以上(含三米)的民用建筑,以及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二)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前款第(二)、(三)项所指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确定。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人防工程设计费标准有: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由于行业特点不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范围,由各行业分别作出规定。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行业有软件编制收费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除以上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例如单独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翻译、电算等,其收费标准由主管部门或工程设计单位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