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不限,二级25万m2以下,三级15万m2以下,四级10万以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建设部于2000年3月发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条件为一、二、三、四等四个资质等级。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承担建设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担开发项目。另外,各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必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并且,从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条件为一、二、三、四等四个资质等级。这些标准的细节很有很具体的你可以在网上仔细的看下。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建设部于2000年3月发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条件为一、二、三、四等四个资质等级。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承担建设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