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凭房屋买卖资料领取《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
2、分中心(管理部)或银行受理网点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分中心(管理部)对借款人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借款人与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委托银行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委托银行按照合同约定放款
5、资料归档、贷后管理
贷款申请条件 :(1)有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
(2)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6)有所购住房普通商品房30%、二手房40%(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20%、二手房25%)以上的自有资金;
(7)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条件;
1.借款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