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了解的及几个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ECS4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1、地下建筑各类房间和活动场所均应设置一般照明,手术台、收款台、登记处等工作部位宜增设局部照明,营业厅货架、办公室、客房、检验室等,必要时可设置局部照明。
2、地下建筑应设置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和过渡照明。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
3、值班照明宜利用备用照明或疏散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或全部。
4、地下建筑应采用高光效的光源,如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需连续调光、防止电磁波干扰、频繁启闭或特殊需要的场所可选用白炽灯或卤钨
5、地下建筑应采用高效率、配光合理的灯具,灯具造型和布置应与建筑相协调。
您好,我国现行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了常用照度标准值分级。按(lx)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000分极,该分极与CIE标准的分级大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