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就是,到房管局{赠与人和被赠人同时到场}交公本费和契税!
青岛市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理由;(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问题、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2、办理公证。依照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应该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3)房屋户型平面图;(4)房屋赠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6)契税收据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假如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青岛市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理由;(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问题、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2、办理公证。依照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应该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3)房屋户型平面图;(4)房屋赠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6)契税收据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假如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一、房产证更名流程之一直接添加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二、房产证更名流程之二赠予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以下是赠予的两种情况: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窗口提供)。(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有效证件、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