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有指导性意见,可以参考,具体的补偿标准要看不同省市发布的文件。一、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要对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予公平、合理补偿。通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在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补偿外,还应补偿被拆迁人因丧失土地使用权而遭受的损失。拆迁补偿标
在拆迁中,分为行政强制拆迁、司法强制拆迁,在强制拆迁都必须具备三个法定条件:第一,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补救;第二,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第三,强制拆迁应当有一套完善的执行程序。
房屋拆迁时的补偿是给予房屋所有权人的,而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就是房产证。你没有房产证,无法证明房屋是属于你的,所以,在拆迁里无法获得房屋补偿(分房或给钱)。虽然你有土地证,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只规定了对房屋补偿,并未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
房屋拆迁听证会程序: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1、听证会除申请人代表和建设项目拆迁的房屋产权人代表参加外,还邀请公证处、建设和规划等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代表参加。2、听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3、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4、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