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伊莱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家庭室内装修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概况: 二、 工程装修内容: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 大写 (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计¥: 元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计¥: 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全部余款。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确认: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希望可以帮到你
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估计买卖合同的效力会有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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