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人的身份证实。对于外省市的人来说,指的就是居民身份证和在京暂住证以及在中山务工证。2、《外省市个人购房者批准通知单》。外省市个人购房者须向中山市房地产交易核心提交上述1提及的证件及在京购房申请书。交易核心在验明填写无误后,连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报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治理委员会审核盖章。管委会在审核《购房登记表》及其他资料后,签发《外省市个京购房批准通知单》。3、购房人的收入证实。借款人在京经营的私营公司,由该公司盖章出具本人的收入证实即可(同时提供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假如没有注册的私营公司,须提交能证实自己收入水平的材料,例如近期的纳税证实(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证实等个人资信问题的证实材料。4、购房合同。也就是说在申请贷款之前,购房人先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所购房屋的首期应付款(通常是总购房款的30%,不同的房地产项目该比例会有所变化),有了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饿已付款项的收据才能把按理申请购房按揭贷款手续。5、开发商提供的所认购房屋的贷款担保。现在市场上已经有良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采取了由开发商给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全程担保的促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