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⑴申请表;⑵可行性研究或方案阶段规划审查意见书;⑶用地手续、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⑷消防、环保、水务等有关部门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涉及的项目提供);⑸投资概算书一份;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⑺专家对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和主管部门审查意见;⑻初步设计图纸文件三套,
需提交以下材料:⑴申请表;⑵原施工图设计单位出具的因扩建、改建对原来建筑物结构的抗震能力、地基础等结构安全影响的审核意见;⑶属政府财政投资项目需提交当年度计划投资批文复印件;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复印件;⑸规划部门发放的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对本项目扩建、改建的批复文件复印件;⑹原批准的施工图
需提交以下材料:⑴申请表;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⑶用地方案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⑷方案设计文件三份(方案设计中应包含"城市设计专篇");⑸属政府财政投资项目需提交当年计划投资批文复印件;⑹按规定需要进行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中标通知书;⑺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需提交以下材料:⑴申请表;⑵《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临时用地合同书》复印件;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临时施工用房和为商品房展销提供的样板房、售楼处须提供);⑷临时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二份,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⑸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书及资格证明复印件、设计合同书。
需提交以下材料:⑴申请表;⑵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地产证》复印件;⑶原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影响原建筑结构安全的书面证明;⑷原批准的施工图图纸一套;⑸装饰装修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含装饰装修平面图、吊顶平面图、装饰墙面、立面及剖面图、设备层平面图、效果图等)二套;⑹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资格证明复印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