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唐山公积金装修贷款流程:第一步:申请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第二步:审核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第四步:担保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第五步:银行放款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第六步: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江苏公积金装修贷款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第二步: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步: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步: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1、借款人及配偶*明(*、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利率和限额
注销流程:1、单位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公积金销户申请;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注销其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