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省外购房和装修,是市民问得比较多的问题之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家答复称,根据提取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在浙江省外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符合以下条件:购房者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系该地居民,购房者父母或子女系购房所在地居民。装修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吗?专家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明确,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
可以,但是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购买新房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3、具有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居民自行装修的需提供工程预算表;4、具有良好的信用,能保证提取公积金装修的真实性,并在提取公积金前投入项目建设,提供住房装修首付税控发票或工程预算表所需建材发票(职工自行装修) 。
您好,装修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有以下几种情况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4)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和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