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室内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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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室内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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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8:4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 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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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患者不爱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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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8:53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   天,开工日期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   %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____________   支付阶段或时间____________   支付金额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四次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后   天   工程总造价的5%,约____________   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元。
  a.   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6%×拼花部分面积;
  b.   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c.   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拼花部分面积+10%×拼花部分面积;
  d.   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
  e.   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g.   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   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   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   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   附   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___________年____   月___日
错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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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9:0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拟定的。
   -------------------------
  (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
  1.3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1.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5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3.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4.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______
  4.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社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
  7.1 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7.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7.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________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三十二条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8.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8.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2.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2.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12.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3.1 按本协议条款1.4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___天,比本协议条款1.3定额工期提前________天、提前________%。
  13.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
  13.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
  15.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____。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的费用支付:_____________。
  15.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
  17.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7.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7.3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预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20.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0.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2.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22.3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3.2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24.1 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4.2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经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4.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并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26.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6.2 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6.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28.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8.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28.3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8.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8.5 由于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抵扣)。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39.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9.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40.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4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41.2 本合同副本____份。
  第四十二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层数
檐高(米)
跨度(米)
设备安装内容
工程造价(元)
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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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 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一、概况1.甲方装修住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温州晴天室内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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