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道安装施工合同范本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落水管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此合约达成以下协议,甲方现将吉**苑项目3#住宅楼落水管安装工程一次性轻包给乙方进行施工。期间,不提供任何使用工具,不提供食宿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质量要求 1、要求雨水管安装牢固稳定。 2、立管必须垂直,美观,确保无瑕疵。 3、乙方必须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一年内不出现任何事故。无掉落现象,否则负责维修工作,薪工另计。 二、付款约定 甲方以450元/根的价格承包给乙方完成安装工程(落水管从楼顶至地面计为一根,共8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以现金方式将安装工程的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施工安全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地所有纪律和施工要求,不得违规*作,要系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锁,挂好空中作业设备,所有*作必须按规范*作,保证自身安全,不伤及他人。施工期间出现任何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自来水供水系统,分水器的使用有效的防止了自来水管理方面的漏洞,集中安装、管理水表,并且配合单管多路使用降低了管材采购成本,并且极大的降低了施工时间,提高了效率。自来水分水器通过异径直接连接于铝塑主管道,在水表池(水表房)中集中安装水表,做到一户一表,户外安装、户外查看。现在全国各地户表改造正在大范围进行中。
1 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 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放映游艺场所; 4 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 中庭; 6 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 *库。 1.4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 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09年最新修订防排烟设计规范(修订稿)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放映游艺场所; 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中庭; 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二.自然通风方式 2.1 按1.2条规定需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且开口外窗面积满足自然通风要求时,宜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 2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可自然通风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如图2.1-1); 3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居住建筑外,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可开启窗自然通风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如图2.1-2)。 2.1-1 带凹廊的防烟楼梯间 2.1-2 两个不同朝向有开启外窗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2 需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如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时,宜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1 按本措施1.3条中规定的需设置排烟设施的地下和地上房间等; 2 多层建筑中的中庭及高层建筑中净空高度小于12m 的中庭; 3 建筑面积小于2000m2的地下*库。 2.3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场所,其自然通风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 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m2,且顶层可开启面积不宜小于0.8 m2; 3 中庭、剧场舞台可开启外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建筑面积的5%; 4 需要排烟的疏散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甲方:乙方:工程拟在近期开工。为配合工程需对施工区域内的供水管线临时迁移,施工完毕后按规定划位置回迁。甲方委托乙方承租给水管道改管及移装项目的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管道工程安装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地点范围:。二、工程内容:给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