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 设计内容: 室内装饰设计,装饰设计范围建筑面积 ㎡。 4、 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同时做到功能合理、经济、造型新颖、堂皇、满 足业主要求的同时提供创意及专业建议。 5、 设计成果及服务范围:⑴初步设计方案;⑵彩色效果图3-4张,超出的按¥2,000元/ 张计算;⑶施工图一式肆套,电子文件壹套;⑷协助甲方制定施工招标文件;⑸提交施工图时,提供现场施工交底工作;⑹提供现场监理服务,每月1-2次(异地项目参考第⑽条执行);⑺如果甲方需乙方每周提供3天或以上的设计监理工作,则按¥80元/平米进行收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施工说明、材料表、门表、灯具表、家具表、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地面拼花图、天花布置图、剖面图、主要节点施工大样图、照明点位布置图、插座点位布置图及1份主材料样板(本合同未含的专业有:结构、消防、空调、强弱电系统图、给排水系统图、电梯设备、景观施工图、广告位设计、灯光舞美设计);⑼提供设计进度表;⑽若项目不在深圳市范围内且合同总金额超过¥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员出差,乙方共提供2次现场监理服务,超出部分按第⑿条执行;⑾若项目不在深圳市范围内且合同总金额未超过¥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员出差,按第⑿条执行;⑿甲方需提供乙方设计人员出差的相关差旅费,具体标准如下:1、路费:飞机经济舱;2、住宿费:四星级以上酒店;3、膳食补助:200元/天。以上提及的路费与膳食补助款需在乙方设计人员到达甲方现场后,即刻以现金形式付给设计人员并即时为设计人员预定好住宿房间,反之,路费与膳食补助、住宿费将增加到阶段性设计费里。 第三条 设计收费、付款方式 1、 计费的规定:按照设计范围的建筑面积进行核算,按照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单价进行计算。 2、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 付款方式: 3.1、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定金3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2、效果图方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3、交施工设计图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35%,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4、余5%作为工程图纸配合,即人民币¥ 元整,工程竣工之后七天内结清全部设计费。(大写 ) 3.5、以上每项款项都应一次性付清。 3.6、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税率为7%。 4、除设计费外,以下内容由甲方另行支付,但设计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 4.1获取第三方专业服务的费用,比如测绘、测试或消防布局图制作等。 4.2本合同中没有规定但甲方另行提出要求的特殊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4.3除约定提供的设计成果外,甲方另外提出的增印文件费用或增加材料样板将按照打印或制作成本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4.4本合同所附设计范围之外的设计内容双方另行协商计算。 第四条 设计交付时间 1、 第一阶段:自双方所签订合同生效及收到甲方提交的本项目有关资料及文件之日算 起开始进入方案设计, 日内完成平面布局设计方案。 2、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设计方案经甲方签署确认后的 日内完成并提交设计定案 之相关彩色效果图。 3、 第三阶段:在第二阶段设计方案经甲方签署确认后的 日内完成并提交有关装饰 工程所有施工图。 4、 第四阶段:经双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确认后即开始与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交 底、施工监管以及竣工验收后协助甲方布置室内氛围。
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 设计内容: 室内装饰设计,装饰设计范围建筑面积 ㎡。 4、 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同时做到功能合理、经济、造型新颖、堂皇、满 足业主要求的同时提供创意及专业建议。 5、 设计成果及服务范围:⑴初步设计方案;⑵彩色效果图3-4张,超出的按¥2,000元/ 张计算;⑶施工图一式肆套,电子文件壹套;⑷协助甲方制定施工招标文件;⑸提交施工图时,提供现场施工交底工作;⑹提供现场监理服务,每月1-2次(异地项目参考第⑽条执行);⑺如果甲方需乙方每周提供3天或以上的设计监理工作,则按¥80元/平米进行收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施工说明、材料表、门表、灯具表、家具表、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地面拼花图、天花布置图、剖面图、主要节点施工大样图、照明点位布置图、插座点位布置图及1份主材料样板(本合同未含的专业有:结构、消防、空调、强弱电系统图、给排水系统图、电梯设备、景观施工图、广告位设计、灯光舞美设计);⑼提供设计进度表;⑽若项目不在深圳市范围内且合同总金额超过¥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员出差,乙方共提供2次现场监理服务,超出部分按第⑿条执行;⑾若项目不在深圳市范围内且合同总金额未超过¥200,000元以上(包含¥200,000元),如果需要乙方人员出差,按第⑿条执行;⑿甲方需提供乙方设计人员出差的相关差旅费,具体标准如下:1、路费:飞机经济舱;2、住宿费:四星级以上酒店;3、膳食补助:200元/天。以上提及的路费与膳食补助款需在乙方设计人员到达甲方现场后,即刻以现金形式付给设计人员并即时为设计人员预定好住宿房间,反之,路费与膳食补助、住宿费将增加到阶段性设计费里。 第三条 设计收费、付款方式 1、 计费的规定:按照设计范围的建筑面积进行核算,按照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单价进行计算。 2、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 付款方式: 3.1、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定金3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2、效果图方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3、交施工设计图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设计费的35%,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3.4、余5%作为工程图纸配合,即人民币¥ 元整,工程竣工之后七天内结清全部设计费。(大写 ) 3.5、以上每项款项都应一次性付清。 3.6、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税率为7%。 4、除设计费外,以下内容由甲方另行支付,但设计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 4.1获取第三方专业服务的费用,比如测绘、测试或消防布局图制作等。 4.2本合同中没有规定但甲方另行提出要求的特殊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4.3除约定提供的设计成果外,甲方另外提出的增印文件费用或增加材料样板将按照打印或制作成本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4.4本合同所附设计范围之外的设计内容双方另行协商计算。 第四条 设计交付时间 1、 第一阶段:自双方所签订合同生效及收到甲方提交的本项目有关资料及文件之日算 起开始进入方案设计, 日内完成平面布局设计方案。 2、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设计方案经甲方签署确认后的 日内完成并提交设计定案 之相关彩色效果图。 3、 第三阶段:在第二阶段设计方案经甲方签署确认后的 日内完成并提交有关装饰 工程所有施工图。 4、 第四阶段:经双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确认后即开始与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交 底、施工监管以及竣工验收后协助甲方布置室内氛围。
发包人:住所:承包人:住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n
发包人:住 所:承包人:住 所: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地点: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工程内容一览表)。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包料;(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1.4 工程期限15天,于2011年10月4日开工,于2011年10月19日竣工。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贰万捌仟伍佰叁拾柒元整(详见附表2:工程报价单)。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3.1 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第五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第六条 工期延误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6.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6.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6.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七条 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3:工程验收单)。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8.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8.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8.4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8.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发包人: 承包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希望*对您有帮助
房屋装修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一、工期商定;二、保修条款;三、按图施工;四、水电用度;五、增减项目;六、付款方式;七、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八、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九、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