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规定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 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一般照度标准值。
房间(场所)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度标准
值(lx)
居住建筑起居室(一般活动) 0.75m水平面 100
居住建筑起居室(书写阅读) 0.75m水平面 300宜用混合照明
居住建筑餐厅 0.75m餐桌面 150
图书馆一般阅览室 0.75m水平面 300
办公建筑普通办公室 0.75m水平面 300
一般超市营业厅 0.75m水平面 300
医院候诊室、挂号厅 0.75m水平面 200
学校教室 课桌面 300
学校教室黑板 黑板面 500
公用场所普通走廊、流动区域 地面 50
公用场所自动扶梯 地面 150
工业建筑机械加工粗加工 0.75m水平面 200
工业建筑机械加工一般加工公差≥0.1mm 0.75m水平面 300应另加局部照明
工业建筑机械加工精密加工公差
据我了解,标准如下,仅供参考:
一、GB是按照以下通知的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代号》定的:GB--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GB/T--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
二、50034是全国标准化管理委员按标准编制计划给的编号.
三、-2013是标准被批准的年份.
关于规范使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代号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后,国务院各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都作了较大调整.为加强标准化工作管理,规范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代号,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我局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职责,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代号予以重新公布,请你们在标准、文件和出版物中引用有关标准时,正确使用标准代号.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政令的严肃性,避免标准代号混乱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凡未经我局依法批准公布的标准代号不得使用.
特此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