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里所说的大修自住住房一般是指个人所住房屋出现重大问题需要修葺的,一般指平房。房屋装修不属于贷款范围,因此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贷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证明; (三)有抵押或质押财产权利凭证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四)有与装修企业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修企业必须是与建设银行分行签订《合作协议》的; (五)有所装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经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六)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装修贷款是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房屋装修,享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一种贷款产品,申请条件:(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非农业);(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6)抵押物为借款人实施个人大(装)修的自住住房,并拥有个人完全产权。
可以的申请条件:(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非农业);(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
拿上房产证或买房子的证明,到银行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装修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