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你只需交契税,维修基金(住宅交,商业不交),印花税,备案费你可以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有专门管这个的部门,我们这叫监察课
你好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这是绝对不合理的你可以向房地产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向消协投诉
如果是为政府代收的话,是合理的,如果是自给的配套设施,那就是不合理的。
1.我也在房产公司,没有这一项费用,不过有开发商在交房时收取第一年采暖费(因为第一年由于部分房屋未售、部分客户未办理入住等原因造成热力公司不能及时联系业主而只能向开发商收取);2.暖气建设费含在开发商的开发建设成本中了(已含在房价中了),不能再另行收取了;3.如果是新增费用,会有相关政策文件,可以提出先看后交。否则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