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为涉及到违约的问题,肯定就需要证据,您可以看看购房合同中有没有相关的条款或者开发商有没有以这个为宣传,使消费者去买他的房子,只要证据足够都可以让开发商赔偿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定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