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房子在房管局过户签字当天开始算你的这之前的该房屋一切费用都应该由房东结清。。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想清楚细节不然房东拿到钱哪还认这个。
其实这个问题主要是双方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就要协商的,没有什么必须是谁承担的问题。因为就像现在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问题,国家规定是必须房主承担,但是现在的大部分房主都把这部分转嫁到买方身上,其实还是买方掏的钱。
如果说你的合同上没有明确注明这些费用由谁来支付,那么,某个角度看你是站住脚的!因为你买的是二手房,而且房屋情况也是现状交房,也就是说你支付的房款里包含了房屋所应该享受的一切权利包括遗留装修,当然也包括这个改造费用了!包括之前的公共维修基金的纳税发票在内的所有需要原业主需要配合你过户的手续业主都必须义无反顾的配合你来办理过户手续!您的这个问题跟之前很多人要求过户“公共维修基金”发票的要求是一样的,很
协商吧。如果对房屋还满意,费用不高,就不一定计较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