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单位从去年10月8号收款说是建设职工生活依托门面房(备注:当时的收款是1100元/平方,通知分三次交款,第一交50%,第二次封顶后交40%,第三次交房时交10%
这种情况应该是经过职同意的啊,最起码应该调查一下职工对这个事情的反应,不可能他们说怎么样就怎么样的,但是如果之前你们签了合同,不管到什么时候必须按照合同上面的条款来履行,所以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应该有职工代表参加,而且就算没有代表的话在做决定时也应该与职工进行协商
如果有合同是不可以中途涨价的。厂子里盖房子本就是领导说的算。如果不认可再逐级反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