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第二步 提交申请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第四步 签订合同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第五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第六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4)经受托 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住房公积金交存到中直、国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手续办理。借款人也可以找有关的贷款代理机构,委托其帮助办理贷款手续,代理机构收取代办费用。在这种形式下,除了准备材料、合同签字和办理保险外,一般其他手续都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4)经受托 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住房公积金交存到中直、国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手续办理。借款人也可以找有关的贷款代理机构,委托其帮助办理贷款手续,代理机构收取代办费用。在这种形式下,除了准备材料、合同签字和办理保险外,一般其他手续都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
绵阳公积金贷款流程:申请贷款人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审核资料:1、如实填写《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未婚的需单位或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6、配偶也须出具以上相同证明;7、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企业集资建房的提供单位集资建房的定点,计划、开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8、首付购房款总额30﹪的有效收据原件(复印件)。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市人民政府《绵阳市市级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绵府发[2001]23号、绵府办《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绵府办发[2005]10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降低职工购房融资成本的政策效应,支持和鼓励我市城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实行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代为办理,市财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