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问题其实公司买房没有影响,只是在你要出售的时候会多产生许多税,这个具体可以取地税局询问,并且公司董事成员必须全部到场。
公司持有房产时缴纳:1、城市房地产税;2、土地使用税。自公司购房后,应于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缴纳一次,一直缴纳到公司不再持有该房屋;当公司需要将该套房屋出售时,发现没有缴纳的,需要补交,同时还需要交滞纳金;一般来说,在北京注册的公司,因为在北京有税务登记,这两个税都是按时缴纳;但对于好多境外公司来讲,或者因为不了解中国的税收政策或者存在侥幸心理为了偷税漏税,而没有缴纳,那么就需要在过户时,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