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装修合同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第四条 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静态:_____________,动态: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通知与联系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七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 监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装修合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监理方的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装修合同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发包方可视监理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精装修监理合同范本如下: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监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监理服务期:。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精装修监理合同范本如下: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监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总则 1.1 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销售市场,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1.2 甲方根据加盟计划,鉴于乙方申请,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1.3 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自愿成为“________”商品特许专卖之成员。 1.4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2.加盟细则 2.1 专卖店规模 2.1.1 简约型。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2.1.2 标准型。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2.1.3 豪华型。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2.1.4 旗舰型。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2.2 专卖店选址 2.2.1 乙方可根据甲方专卖店选址方略自行选定专卖店,专柜地址,并真实填写《“_________”加盟申请表》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填写的《“_________”加盟申请表》进行店址实地考察。 2.2.2 乙方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甲方不收取加盟费。双方认可后再进一步签订下列协议。 2.3 装修及费用 2.3.1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装“_________”专卖店,专柜装修方案。 2.3.2 装修方式: 2.3.2.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装修方案设计要求自行进行装修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2.3.2.2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甲方负责进行装修的,按标准型或简约型规模进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2.3.3 装修奖励返利:凡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装修的,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奖励返利乙方装修费用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再奖励返利乙方装修费用_________元。 2.3.4 装修保证金及返还:凡甲方承担费用并进行装修的,乙方需在甲方进行装修前支付与装修规模等额的装修保证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经营业绩,返还乙方装修保证金。 2.3.4.1 如属标准型规模装修,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返还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再返还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 2.3.4.2 如属简约型规模装修,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一次性返还。 2.3.5 本协议采纳的装修方式是:□乙方自行装修;□甲方按标准型规模装修,乙方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简约型规模装修,乙方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签订本协议时需进行选择,用“∨”,“╳”表示)。 2.4 商品发货 2.4.1 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店铺装修完成后1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4.2 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2.4.3 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2.4.4 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5商品退换 2.5.1 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2.5.2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2.5.3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5.4 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装修保证金不再返还,并追回乙方进货余款。 2.6货款结算 2.6.1 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2.6.1.1 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2.6.1.2 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6.2 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签订本协议时需进行选择,用“∨”,“╳”表示)。 2.6.3 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旅游商品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2.7 销售奖励 2.7.1 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3%;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5%;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8%。 2.7.2 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3.保证与要求 3.1 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3.2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甲方提供“_________”产品的统一市场零售指导价格(市场零售指导价是指商品经过甲方试销后,被认定基本合理的价位),供乙方参考。 4.合同及经营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5.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5.1 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专柜使用“_________”之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商品限定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 5.2 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6.专卖店地址 6.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专柜。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6.2 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双方协商后解决。 6.3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双方补充签订(或修改)原加盟合同。 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7.2 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7.3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 7.4 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 8.2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8.3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 8.4 乙方应保持甲方制定的统一装修标准和店面装修的完整性。 8.5 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9.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9.1 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9.2 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9.3 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10.合同解除及终止 10.1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10.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10.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0.3.1 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10.3.2 乙方在专卖店内未经允许,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10.3.3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10.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11.不可抗力 11.1 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1.2 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必须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 12.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3.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14.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5.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16.附则 16.1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