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从原单位离职后:1、如果户籍为外地的人,可凭原单位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和经原单位盖章的提取凭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2、户籍在当地的,离职须满两年,两年期间没有新单位继续缴存公积金的,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公积金提取是有条件了,买房.大病.大装修等必须通过单位给你提取,个人是不接待的所以你这个的话,要不花点钱提取公积金,要不就等退休
提取条件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房屋类: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5、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的非房屋类:XX市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提取材料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关联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4、当年度月还款凭证(须有最新贷款余额、剩余期限等贷款信息,贷款银行盖章确认);5、借款借据或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利率等贷款信息齐全的可不提供)。6、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提取流程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提取额度提取额度计算方式说明:1、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联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合计其提取额度。2、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家庭成员或婚前婚后情形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户籍簿等证明材料。3、首次提取与提前还贷提取的金额与额度的差额,其后可以追溯,两种情形分别只能追溯计算一次(该房已出售的不能追溯)。(注:由于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的原因,此项业务开展时间另行通知)提取时间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3、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凭该套房最多只能提取一次。4、自动划转提取时间间隔:每人每一周年一次,系统每天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进行自动划转提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