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细致地审查图, 周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分项工程质量计划,以此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
2)积极采用新的施工技术、 工艺和质量可靠的新型材料,以提高和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书面技术交底, 尤其是各关键工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应随时按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
4)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必须做到进场验收、使用前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5) 以预防为主, 随时检查验收分项工程质量,加强工序及工序间 衔接的控制,加强各工种交叉施工的控制,提高一次验收合格率和一 次成优率。
6) 根据设计要求,制定“消除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7) 细心注意成品保护工作。
8)认真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特别是质量保证核查资料必须 与施工同步,达到真实、齐全、整洁,符合要求的标准,工程开始, 应 建立技术档案小组, 并设专人负责 明确具体负责人, 及时搜集、汇 总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并绘制竣工图,
9)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优质工程标准组织施工。按建筑安装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优质工程标准检查和评定工程质量。施工操作按 照工艺标准执行。施工中应坚持贯彻规范及总公司有关质量管理的制 度和规定, 严格做好隐检、预检。
10)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各主要工种的班组(包括外包队)均成立"QC"质量管理小组,指定一名组长。
11)工程质量事故,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需经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并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 方可进行。
12)土建、水、电三方应建立联检会签制度, 以解决施工中工序搭接相互配合的技术问题。
13)建立样板制度。各项工程, 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 均需做样板, 待建设单位设计院鉴认批准后, 再全面展开。
14)装修工程, 严禁颠倒工序。湿作业、试水等应在油漆、墙饰及装饰饰面工程前进行。加强成品保护, 防止人为造成返修。
15)所有防水工程都必须做闭水试验。
16)所有装修工程必须统一配料, 做到颜色均匀一致, 同一个房间的颜色、规格必须统一。
1.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各分包单位在接收到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后应安排专业人 员详细审查图纸、文件中出现重要节点,施工做法,避免出现差错、遗漏等造成质量问题;
2. 每一分项工程进行前,必须做好技术交底,并书面交底到各施工人员,严格执行质量 标准、规范及相应的操作规程。
3. “三检”制度: (1)每道工序完成后,班组长应组织作业层(外施工班组)进行 自检,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交底要求对实物质量进行观感和实测检查,符合要求后报送专职质检员进行评定。(2)前后工序、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包括质量、工序完成后清理及成品保护等内容,交接检由班组长组织,总包方质检员、技术人员参加。(3)专职质检员严格按要求对每个检验批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确认实际质量达到预控指标要求后,报监理单位由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4. 样板先行验收:凡重要分项及涉及装饰效果的工程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均应制作 “施工样板”(样板墙、样板间、样板户等),经监理单位、开发公司、建房小组等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展开施工;后续工程要求与样板户采取相同的工艺和材料,其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户的质量标准。
5. 隐蔽工程验收:所有需要隐蔽的工程部位在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质 量评定验收标准》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等各方人员进行验收。
6. 无质量通病治理:严格执行《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质量措施手册》和《住 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质量任务书》,施工过程中以措施手册中的要求为基本验收准则,严格质量预控管理,做到有效扼制,严禁出现工程质量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