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房产管理中心(房管局),所以,你可以到物业所在地房产管理中心投诉。
可以向物业或是小区委员会投诉物业小区只要是交了房了,业主委员会刚刚成立,那么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就应该由业主大会所选举的来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对物业公司进行选聘和解聘(但得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能生效),想换物业管理公司不需要咨询哪个部门,由小区的业主大会决定,小区全体业主形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更换物业公司就直接可以更换了,但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定协议后应该到所在市的房地产行政管理
我以前是直接打市长热线的,响应还挺快,据说物业没有直接的国家职能部门管理,行业协会的话应该也没什么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