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装修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不能提取公积金;可以换个理由、以大修房屋或租房的理由申请提取公积金,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提取。
希望能帮到您
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办理方法
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发票或收据、交易税费票据;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过户手续。
流程
一、贷款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由其所在单位和配偶所在单位核实签章后,连同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提交管理中心:
二、 贷款初审。
贷款初审后,贷款初审人应出具初审意见。
三、 贷款复审。对通过初审后的贷款申请进行复审,
贷款复审后,贷款复审人应出具复审意见。
四、 贷款批准。复审通过的,贷款批准人应对复审结果进行确认并出具批准意见。
五、 签订合同。管理中心准予贷款后,应与借款申请人、受托银行、担保人、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等有关各方共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委托代扣协议。
六、 贷款发放。在相关合同签订完后,管理中心向贷款受托银行逐笔出具贷款通知书,并将贷款资金逐笔划至在贷款受托银行处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委托贷款基金专户余额应做到日清月结。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