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特别是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就收定金或首付款是违法的。当然,目前很多开发商的做法也是先收钱,再办手续的。但是,这其中购房者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为你不知道开发商是因为什么原因证件不全,后期有的会出现开发商卷款而成烂尾楼、证件不齐无法办理房产证等等。如果你非要在这会付首付款,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先书面签定国家统一内容文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在该合同的附件部分,约定双方的合同正式网签内容以此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并要求开发商需在什么时间内办全证件,如逾期应承担的责任等等。本人不建议您在未有预售证的前提下,缴纳过多的首付款,希望能帮到你。
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
一、核实购房资格。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开发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核实买受人购房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对其销售。同时开发企业不得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源对外销售。 二、网签合同。交易双方根据网签系统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定合同条款,经双方确认后,由开发企业通过网签系统联机打印合同,双方共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同时网签系统楼盘表显示该房为“已签约”状态。 三、网签备案单。交易双方应在签约20日内网签备案单,网签系统楼盘表显示该房为“网签备案单”状态;逾期网签备案单的,恢复为原可售状态。 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房源,交易双方应在网签备案单前根据监管要求完成相应款项资金监管。 四、备案。开发企业应在签约30日内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产权监理处申请合同备案;符合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5个工作日内办结合同备案手续,网签系统楼盘表显示该房为“备案”状态。 五、开发企业在预(销)售商品房时,应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流程办理。违反规定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