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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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个回答 07-13 浏览 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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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倾城色
墨染倾城色
07-13 05:16
网上有下载的,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对某些非通用条款进行修改后打印就好了,不用专门出去买的
心之所向
心之所向
07-13 05:24
单位级别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 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见附件一。
  1.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二。
  第二条 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
  2.1 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该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的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
  2.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见附表三。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办法
  3.1 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的,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三分之一的赶工费,赶工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
  3.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3.4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3.5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3.6 设计周期超过12个月时,设计人与发包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付款次数,金额与时间另行约定。
  3.7 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间的风洞试验费用、幕墙检测费用、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时发生的必要试验费用及其发生的各种设计审查费用。
  3.8 钢结构工程加工详图和各类幕墙详图均由钢结构加工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完成。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 发包人责任
  4.1.1 如期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1.2 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定金、工程设计费和约定的赶工费。
  4.1.3 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 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
  4.1.5 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情况下,发包人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设计人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或派赴施工现场的设计人员时,应向设计人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设计人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上述费用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4.2 设计人责任
  4.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文件份数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4.2.2 设计人在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 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属设计人所有,发包人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保护内容应包括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有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第六条 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设计人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发包人要按实际返工工日向设计人支付费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费用具体金额承诺,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计算。如因上述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7.3款执行,结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终止本合同关系,重新签订合同。
  6.2 由于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3 发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发包人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设计人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后继阶段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建、缓建,发包人在事件发生之日后15日内按7.4条款向设计人结算设计费。
  6.4 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发包人向设计人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6.5 由于设计人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从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6.6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赔偿发包人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6.7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设计人不返还定金,且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7.1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起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7.2 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负责将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不全时,发包人应提供齐全;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办理公证。
  7.3 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7.4 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该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该设计阶段超过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7.3款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7.5 本合同以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按 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双方承诺的往来电报、电传、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附加条款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甲方执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门________份备案,需公证或投保时可适当增加副本。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竿
收竿
07-13 05:32
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层数:__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 ;檐高/跨度:________________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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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3)(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勘察人编填)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二000年三月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7 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_%,计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勤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 发包人责任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元。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5.2 勘察人责任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民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地和调遣费。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近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________计_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6.6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勘察人_______份。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盖章)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需要法院的认定 合同无效仍需要支付工程款。 具体要结合实际案子来谈。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应招投标的没有招投标;违法转包或分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都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对工程价款的约定是有效的,违约金的约定是无效的,一般是无效按有效的计价方式结算,但违约金和利息不能按约定主张,只能主张资金占用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填写范本(供参考)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填写发包人名称 (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填写承包人名称 (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填写工程项目的详细名称 工程地点: 填写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工程内容: 填写工程的结构、层数及建筑面积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填写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填写资金来源(如:财政拨款、金融机构借款、单位自筹、外商投资、国外金融机构借款、赠款、其他资金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填写项目承包的具体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某年某月某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某年某月某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填写总工期日历天数(应与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天数相同)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填写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争创兰花杯优质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鲁班奖优质工程等,其口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承诺中标的质量等级相同)。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填写合同总金额(应与中标金额相同) 元(人民币)¥: 填写合同总金额(应与中标金额相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及备案合同有实质性违背除外)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合同订立地点: 填写合同订立的具体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此合同采用《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主要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投标文件等;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和变更等书面协议。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填写外文名称(如:英语、法语、德语、俄语等外语名称) 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填写适用的现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填写适用的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填写双方约定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填写双方约定的施工工艺或按照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和条款 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填写提供图纸的时间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填写图纸需保密的等级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填写使用国外图纸的具体要求及由谁承担费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托的工程师姓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根据监理合同填写发包人赋予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范围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根据监理合同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包人批准后才能行使的职权范围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填写业主代表姓名         职务: 业主代表        职权: 填写发包人赋予业主代表行使的职权范围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填写发包人赋予业主代表行使的职权范围 7.项目经理姓名: 填写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填写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 若为市政工程还应注明措施费是否包含施工临时便道, 如包含则投标人不得在合同外另行计算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填写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完成情况及时间规定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填写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完成时间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填写资料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填写由发包人办理的各类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填写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要求提供现场标记及书面资料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填写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填写由谁保护和由谁支付费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填写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具体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填写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具体工作及费用承担 9、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有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填写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填写提供计划、报表的具体名称及完成时间(如:开工前3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前提供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等)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填写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具体责任和要求(如:根据工地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的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等)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填写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如: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现场办公用房2间及相应办公设施等)。 (5)需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填写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注明由谁支付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填写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并注明由谁承担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填写施工场地周围具体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具体要求并注明由谁承担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填写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具体要求并注明由谁承担费用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填写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具体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 进度计划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填写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 工程师确定的时间: 填写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代表对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填写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的进度计划 13. 工期延误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填写除通用条款外,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检验15.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16. 检查和返工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填写双方约定中间验收的具体部位的名称(如:基础分部、主体分部等) 19. 工程试车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填写试车费用由谁承担 五、安全施工: 填写安全施工的具体要求(如: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保护、施工处理)或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 合同价款及调整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填写以下合同方式的编号(如:(1)、或(2)或(3)) 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 (单价或总价)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填写双方在约定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填写双方在约定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填写双方在约定合同价款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法 。例如:在通货膨胀,市场价格激剧变化时,人工单价、主要材料单价在一定幅度范围内,由承包人承担,超过一定幅度范围,由甲乙协商解决。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填写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1、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2、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依据及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填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如:1、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2、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项目或数量有误;3、政策性调整等) 24. 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总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如:开工后7天内支付工程预付款100万元或合同总价款的10%)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填写扣回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如:从支付第二期工程款时开始回扣,每期扣工程预付款总额的25%)。 25. 工程量的确认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填写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具体时间(如:已完工程量报告,由承包人在每月25日下午(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报告后7天(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审查复核完毕,并报发包人核定。发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审查复核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后14天(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予以核定。经发包人核定的工程量作为月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填写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如: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每月支付80%的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约定时间付至总造价的85%,工程结算审计后约定时间付至95%,余款扣除保修金后约定时间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填写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填写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 填写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清单(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填写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填写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填写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填写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具体结算方法 28.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填写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具体约定及承担责任费用 八、工程变更:(一) 工程变更的内容和变更价款的确认,可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二)政府投资项目按《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11号令)和《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虞政办(2006)23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1、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含2%)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的,增加或减少小于15%内(含15%)的工程量按原单价执行,增加或减少大于15%的工程量由承包人参照原单价重新组价,经发包人或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确认,并报上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核后执行;2、工程建设中,当合同内单项工程增加或减少(含取消)时,发现严重不平衡报价时,承包人应结合标底重新组价,经发包人或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确认,并报上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核后执行。若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三)村级集体建设工程的工程变更和结算按照虞政办发(2007)279号《上虞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实施办法》执行。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填写竣工验收的组织单位及工程竣工结算 的程序和时间(如:(1)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按有关程序执行。(2)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3)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从第29日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或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凡属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工程,必须经专业审计分局审计后方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结算)。32. 竣工验收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填写承包人提供完整竣工图纸的套数和时间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填写中间交工工程的具体范围和竣工时间(如基础工程于某年某月某日交工、主体工程于某年某月某日交工等)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 违约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填写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式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填写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式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填写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款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式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填写双方约定的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及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填写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时间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完成工程的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填写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如发包人提出质量目标超过合格标准的,或承包人承诺超过发包人要求的,则应明确超过标准的奖罚条款。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填写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及赔偿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7. 争议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调解(2)采取第 填写(1) 或(2)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1) 填写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名称(如)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上虞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一、其他38. 工程分包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填写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分部分项项工程的名称 分包施工单位为: 填写分包单位名称39. 不可抗力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填写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的条件(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等,2、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等)。40. 保险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 填写发包人投保的具体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填写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如:工程一切险) (2)承包人投保内容: 填写承包人投保的具体内容41. 担保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填写担保方式具体内容(如:某银行提供的某工程的工程款支付)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填写担保方式具体内容(如:履约保证金或某银行提供的某工程的履约)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及担保方式和相关责任 46. 合同份数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填写根据双方需要的副本份数 47. 补充条款: 填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M2) 结构 层数 跨度(米) 设备安装内 容 工程造价(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填写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全称): 填写承包人名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填写工程名称 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填写双方约定保修的具体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伍 年;3.装修工程为 贰 年;4.供热及供冷为 贰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贰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管道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贰 年;5.其他约定: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保修年限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如:保修金提取比例及归还时间和方式)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某 年 某 月 某 日   某 年 某 月 某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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