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林律师表示,而“定金”则不同,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即“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不过,定金罚则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林律师说,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因此,作为消费者,还应先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购房者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而且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客户的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林律师表示。■相关法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情况;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等条款),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新建商品房的流程:(尤其是楼盘大批办理的时候1.签署商品房合同,同时签署银行的贷款合同。2.商品房合同备案。3.银行见备案后的商品房合同开始办理贷款,同时留存副本合同一份。4.审批,通过后面签。5.房管局进抵押,出他项权证6.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给开发商。7.产权证等交房后开始办理!
新建商品房的流程:(尤其是楼盘大批办理的时候1.签署商品房合同,同时签署银行的贷款合同。2.商品房合同备案。3.银行见备案后的商品房合同开始办理贷款,同时留存副本合同一份。4.审批,通过后面签。5.房管局进抵押,出他项权证6.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给开发商。7.产权证等交房后开始办理!
取回商品房产权证或撤销抵押登记是一个一般化的流程,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多种情况。房贷偿还完毕之后,领回商品房产权证有三种情况:一.从银行处取回自己的房产证如果商品房产权证正本已经抵押在银行,购房者还完了贷款,或者是提前还完贷款,就需要提前联系银行。银行会告诉购房者何时去办理相关手续。不同的银行具体要求不一样,但一般银行都会要求购房者带上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保单副本和发票。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去银行办理好结算手续后,会领到一个还款凭证,银行还会把商品房产权证正本、买卖合同正本和保单正本一并还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就可以拿回完全属于自己的商品房产权证。二.从开发商处取回自己的房产证这种情况比较复杂,购房者在商品房产权证做完抵押之前就已经还完贷款了。因为购房者的商品房产权证还没做抵押,开发商就还处于阶段性抵押阶段,银行、开发商、购房者之间还存在一个三角关系。如果这时偿还贷款完毕,购房者在银行领取还款凭证后,可以拿着凭证找开发商索取商品房产权证。如果开发商已经办理了商品房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直接拿到商品房产权证了。但如果开发商还未办理商品房产权证,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尽快把商品房产权证办好。
政策:1.在南京市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可办理3户,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1名。2.无论是什么样性质的房子,如果你没有依法取得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都不能视为合法固定住所,也就无法迁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