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量计算的基本方法工程量计算之前,首先应安排分部工程的计算顺序,然后安排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计算顺序。分部分项工程的计算顺序,应根据其相互之间的关联因素确定(见第二章、第二节,合理安排工程量计算顺序)。同一分项工程中不同部位的工程量计算顺序,是工程量计算的基本方法。分项工程由同一种类的构件或同一工程做法的项目组成。如“预应力空心板”为一个分项工程,但由于建筑物的开间不同,板的荷载等级不同,因此出现各种不同的型号,其计算方法就是分别按板的型号逐层统计汇总数量,然后再查表计算出相应的混凝土体积及钢筋用量。再如“内墙面一般抹灰”为一个分项工程,按计算范围应包括外墙的内面及内墙的双面抹灰在内,其计算方法就是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定,将各楼层相同工程做法的内墙抹灰加在一起,算出内墙抹灰总面积。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按设计图纸所列项目的工程内容和计量单位,必须与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相应项目的工程内容和计量单位一致,不得随意改变。为了保证工程量计算的精确度,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以下规定:以“吨”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计算工程量,应分别不同情况,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按顺时针顺序计算以图纸左上角为起点,按顺时针方向依次进行计算,当按计算顺序绕图一周后又重新回到起点。这种方法一般用于各种带形基础、墙体、现浇及预制构件计算,其特点是能有效防止漏算和重复计算。
2、按编号顺序计算结构图中包括不同种类、不同型号的构件,而且分布在不同的部位,为了便于计算和复核,需要按构件编号顺序统计数量,然后进行计算。
3、按轴线编号计算对于结构比较复杂的工程量,为了方便计算和复核,有些分项工程可按施工图轴线编号的方法计算。例如在同一平面中,带型基础的长度和宽度不一致时,可按A轴①~③轴,B轴③、⑤、⑦轴这样的顺序计算。
4、分段计算在通长构件中,当其中截面有变化时,可采取分段计算。如多跨连续梁,当某跨的截面高度或宽度与其他跨不同时可按柱间尺寸分段计算,再如楼层圈梁在门窗洞口处截面加厚时,其混凝土及钢筋工程量都应按分段计算。
5、分层计算该方法在工程量计算中较为常见,例如墙体、构件布置、墙柱面装饰、楼地面做法等各层不同时,都应按分层计算,然后再将各层相同工程做法的项目分别汇总项。
6、分区域计算大型工程项目平面设计比较复杂时,可在伸缩缝或沉降缝处将平面图划分成几个区域分别计算工程量,然后再将各区域相同特征的项目合并计算。
(二)工程量快速计算方法该方法是在基本方法的基础上,根据构件或分项工程的计算特点和规律总结出来的简便、快捷方法。其核心内容是利用工程量数表、工程量计算专用表、各种计算公式加以技巧计算,从而达到快速、准确计算的目的(见第三章,分项工程量快速计算方法与技巧)。
四、《计价规范》简介《计价规范》是国家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用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
(一)一般概念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玛、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施工图纸及工程现场实际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计价规范》的内容《计价规范》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构成,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1、正文正文分五个部分,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等内容,分别就“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遵循的原则、编制工程量清单应遵循的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规则、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作了明确规定。
2、附录附录包括: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五个部分,其中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
(1)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程。
(4)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三)《计价规范》的特点
1、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计价规范》是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以规范的形式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应执行本规范。
(2)《计价规范》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遵循的各项规则,强制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2、竞争性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量”、“价”分离的方式计价的,《计价规范》只对“量”的计算作了规定,对综合单价中反映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单价、施工方法与措施未作规定,因此,在工程招标投标中,投标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工料机三项要素的消耗标准、间接费发生额度以及预期的利润要求,参与投标报价公平竞争。
3、实用性《计价规范》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特别还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确定具体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
(四)《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第1.0.3条,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第3.2.2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第3.2.3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第3.2.4
(1)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第3.2.5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第3.2.6
(1)条,工程数量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一般是:1.0.1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1.0.2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计价活动。1.0.3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本办法、2008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各专业预算基价”)、2008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各专业计价指引”)。1.0.4各专业预算基价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计算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1.0.5工程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以及相应的工程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等。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确定的综合单价法;施工图预算计价是依据各专业预算基价确定的工料单价法。1.0.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亦可采用施工图预算计价,但同一工程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1.0.7建设工程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