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资格及条件:1、夫妻投靠入户: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省、市、县)或一方为农业人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老人,可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投靠子女入户。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凡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未成年子女或在校学生,均可申请投靠父(母)入户。4、购买(自建)商品房入户:在城镇内合法购买商品房或合法自建住宅的购(建
一、外地人员夫*投靠必须有固定住房,长期一起居住生活;所需手续:个人申请、户籍证明、房产证、结婚证;二、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必须是老人身边无子女照顾,男方60周岁以上,女方55周岁以上,与子女长期一起居住生活,子女有固定住房;所需材料:个人申请、户籍证明、房产证、居委会证明;三、随*家属落户要求先随*再落户,人在本地长期居住,有固定住房;所需材料:个人申请、户籍证明、随*报告审批表、单位证明、结婚证;办理流程:持以上材料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审核后填写落户审批表,由本人将所有材料一并报市*局户籍大厅办理;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机构:派出所、市*局户籍大厅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你好!申请投靠迁移的必须符合条件,父母与子女之间和夫妻之间可以申请相互投靠,其他亲属之间不可以,相关要求和办理程序各地情况不同,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诚心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有帮助还请采纳,谢谢!
没有什么好处,因为根据现行政策不可以办理当地社保。关于老人投靠(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