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
二、存量房交易流程
1、申请登记。买卖双方持所订立的房屋转让协议书到房地产交易部门进行登记,分别填写《申请出卖房屋登记表》、《申请购买房屋登记表》、《房屋买卖保证书》并交验证件。交易部门同时向卖方发出《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书》,由原承租人填写交回。卖方产权证暂由交易部门收存。
2、审查产权。由交易部门出具是否同意交易的意见并填写《房屋买卖审批表》,进行报批。
3、办理手续。交易材料被批准后,买卖双方按指定日期持身份证等材料到交易部门办量立契过户手续。
4、转送材料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交易部门将交易档案装订后,移送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新产权人持房产卖契到上述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并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以上就是对存量房的介绍。在现实生活中,存量房其实就是没有经过居住的二手房,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一些风险,在交易时,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我们在购买存量房时,可以带上专业的律师,以提高专业的帮助。以免受到一些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