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流程是什么?有哪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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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流程是什么?有哪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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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07-17 浏览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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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幸福等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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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5:29
你好,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①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的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②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③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④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⑤公告征地裣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⑥清理土地和实施征用土地。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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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5:37
征用土地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的,应当先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三)办理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询意见期限为15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五)交付被征用土地。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应当自征地各项费用付清之日起30日内交付被征用的土地。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国家依法征用土地的,按照规定核减该幅土地农业税和有关农产品的定购任务。
人家自然堂说我本来就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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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5:46
你好,补偿标准要看你那是什么地,地不一样,标准不一样,跟正房厢房新房老房关系不大河北土地管理条例第六章补偿和安置第四十一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必须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征用集体所有耕地以及果园、苇塘、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计算。征用林地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至四倍计算。征用其他非耕地,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
(二)年产值的计算:耕地、苇塘、鱼塘、藕塘按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果园按被征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计算。价格按实际定购价和议价分别计算。秸秆按粮价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三)被征土地上的青苗、林木、果树、房屋及其他设施等原有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四)国有土地已有使用单位的,实行有偿划拨,其补偿费标准由省辖市、县和县级市规定。第四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土地补偿费外,还应支付安置补助费。
(一)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二)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
(三)每亩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特殊情况需要提高安置补助费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每亩被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额,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四)征用没有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五)输变电工程的铁塔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本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电杆、测量标志占用耕地只付一次性的补偿费,不办理征地手续。第四十三条地方公路及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第四十四条临时占地按该地年产值给予补偿。影响一季补偿一季,影响一年补偿一年。占用期满,由用地单位负责恢复耕种条件,或按所需工作量支付整治费。第四十五条征用城市郊区、工矿区、县城城关的菜地,除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外,还应缴纳每亩五千元以内的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第四十六条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被全部征用,又不能异地安排所需耕地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被征地单位,一年收获两季人均耕地不足二分或一年收获一季人均耕地不足三分,国家建设征用耕地后,口粮不能自给的,由国家定量补差。第四十七条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出现的多余劳动力,由被征地单位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展农副业生产和兴办乡(镇)村企业等途径加以安置;安置不完的,可以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用地单位或其他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该劳动力的单位。第四十八条乡(镇)办企业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可参照本条例征地补偿费标准,给被占地单位以补偿,并须妥善安置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所有土地支付补偿费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九条依法报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村居民,应按年产值的二至三倍向集体支付一次性的土地使用费。超过用地面积限额的,应限期退回。逾期不退的,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每年每平方米二至四元征收土地使用费。第五十条农村个体或合伙企业占用集体所有土地,每年应按照土地年产值的二至三倍向集体支付土地使用费。第五十一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划拨国有土地,临时占地和乡镇企业用地,由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统一承办,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向承办机关缴纳土地管理费。
唇情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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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5:54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征用土地一般是按照下列工作程序办理。
(一)申请用地
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二)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三)审批用地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土地审批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
(四)征地实施
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的机关、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补偿的期限等;
2、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安置农业人口;
4、征收用地单位的费税;
5、直辖市征地争议。
(五)签发用地证书
1、有偿使用土地的,应签订土地使用合同;
2、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向用地单位签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3、用地单位持使用土地证书办理土地登记。
(六)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管理
建设用地批准后直至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前,应进行跟踪和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1、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
2、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期移交土地;
3、处理征地过程中的各种争议;
4、填写征地结案报告。
(七)颁发土地使用证
用地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测绘部门测绘,核定用地面积、确地权属界限,地籍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作为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你是我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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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6:02
您好,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的,只要卖房或转让地就要交。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征用你的土地给予你的补偿。两者不能混为一谈的。土地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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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流程1、   编制呈报说明书:国土房管部门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2、   同级**审核:国土房管部门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并报送同级*审核。3、   上一级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同级*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主管部门审查。(二)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及附具材料1、   呈报说明书的各项主要内容(1)   项目用地安排情况;(2)   拟使用土地情况;(3)   其他应说明的呈报内容。2、   附具材料(1)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   由用地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测定界技术报告书;(3)   地籍*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4)   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5)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按照相关部门法律进行开展不过也要好好的你明明敏明明红公益性秘密哦嘻嘻嘻嘻嘻小鲤鱼历险记娱乐无极限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征用土地一般是按照下列工作程序办理。(一)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
1、什么是征用土地?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答: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性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政行为。征用土地的程序是:①拟定征用土地方案,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②公告征用土地方案;③办理征地补偿登记;④公告征地补偿方案;⑤交付被征用土地。2、哪些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答: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3、办理划拨用地需提供哪些相关材料?答:1、申请书;2、发改委立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选址意见书;4、申请单位有关资质(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5、用地范围图一式五份;6、其他相关材料(费用核算单、住宅用地是否纳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相关文件);7、两公告、农民补偿是否到位、交地无争议说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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