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墙在建筑上的主要作用,是考量屋面防水层的收头,也就是通常指女儿墙的泛水.通常屋面,找坡、保温、隔热、防水等约200mm上下厚,再考量防水层翻边约250mm高,故女儿墙高度500mm高.虽然现在不同的规范,对女儿墙的高度有不同要求,但通常都是限制高度;由于女儿墙属于非结构构件,在地震时属于不安全因素.故《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5.2.8明确:“无拉结女儿墙和门脸等装饰物,当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至少M2.5且厚度为240mm时,其突出屋面的高度,对整体性不良或非刚性结构的房屋不应大于0.5m;对刚性结构房屋的封闭女儿墙不宜大于0.9m.”至于其他的高度说法,比如:至少1050/1100mm,都是把女儿墙当作安全防护考量了,是背离规范本意.若上人屋面要考量安全,完全可以在500高女儿墙上再做600高栏杆作为防护.《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第4.8.4供老人活动的屋顶平台或屋顶花园,其屋顶女儿墙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10m;这里所说的“屋顶女儿墙护栏高度”,可理解为女儿墙+护栏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