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观念的更新,家庭装修已经步入了千家万户,不过因家庭装修而引发的纠纷也随之而来,并逐年增加。日前笔者在工作中遇到了这样一起案件:A市位于甲区的甲公司与位于A市乙区的自然人乙签订房屋室内装修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甲公司对乙所有的房屋(该房屋所在地为A市丙区)进行室内装修,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而引致诉讼时,将由甲公司所在地的A市甲区人民法院管辖。装修工程完工后,由于乙拒不给付装修款,甲公司依上述协议管辖之约定诉至A市甲区人民法院。A市甲区人民法院在对本案进行立案审查时,有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乙的房屋所在地即A市丙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装修合同的履行是建立在不动产存在的基础之上,装修装饰材料也是依附于不动产之上,一旦移动其使用价值就会减少乃至丧失。因此装修合同纠纷应当属于不动产纠纷,人民法院在对本案进行立案审查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处理,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在装修合同中有关协议管辖的约定无效。笔者认为,本案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应由A市甲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有这些:首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己对不动产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首先应当遵循实体法有关不动产范围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6条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担保法》第92条也清楚表明:“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及地上定着物”。定着物是指固定于地上或地下、不能移动的物,如房屋、桥梁、涵管等。“定着物不是它所定着的物的一部分,也不是从物,而是独立的物(参见《民法学原理》第308页,张俊浩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一次修订版)”。从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除“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通常指水、电、暖气、冷气、卫生、防火设备等”,参见《国际私法》第130页,韩德培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9月第一版)”以外,我国法律将不动产的范围界定为“不能移动或移动后影响或丧失其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参见《民事诉讼法教程》第97页,杨荣新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12月第一版)。装修装饰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虽然大多具有移动即改变其使用价值的特性,不过它们仅仅是作为一种动产的集合而附着于不动产之上,不具备“地上(或地面)定着物”的这一不动产所应具备的基本特征,由此看来附着于房屋之上的装修装饰材料不应归入不动产的范围。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是一种除斥管辖,我们不能任意地扩大不动产的范围乃至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范围。本案应当属于合同纠纷而不属于不动产纠纷。其次,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对装修合同纠纷并无专门的案由规定,与装修合同纠纷最相类似的只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分别规定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对承揽合同纠纷的案由分别规定有加工合同纠纷、定作合同纠纷、修理合同纠纷、复制合同纠纷、测试合同纠纷、检验合同纠纷。相比较上述两类案件而言,装修合同纠纷更类似于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承揽合同纠纷。所谓“装修”,是指覆盖建筑物结构表面的抹灰、饰面、装配玻璃、油漆、粉刷等施工过程的总称。对房屋进行装修,仅是一种对房屋部分地进行改造、装饰的工作。在对房屋进行改造、装饰时,装修工程承揽人的工作对象即不动产并不丧失或部分丧失其原有功能,不动产的外观也不一定遭受损害,承揽人的工作只是使其具备新的功能或新的形态。由此看来装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应是一种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同一个时间段里《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取被告住所池、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甲公司与乙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协议管辖条款有效,本案应由原告所在地的A市甲区人民法院管辖。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一、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怎么办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二、租房违约如何赔付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四、违约金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一、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怎么办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
简单装一下的话5万到8万的样子,去家墨方参照一下其他风格吧,中装90方装修起码20万打底,半包就是主材要自己买,就像瓷砖,地板,门等等,全包不推荐,价格贵而且除非你非常信任装修公司
欧式风格无论是从材料的选取上还是工人的技术上,或者在设计上,要求都非常高。因此装修费用也比其他的装修费用高。从我做设计师的多年的经验看,福州90平方房子欧式风格的装修费用不会低于八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