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修订版),装修材料进场后应对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现场取样复试,试验结果应达到相应的“燃烧性能”要求。所以,室内这些材料防火性试验属于“燃烧性能”或称“燃烧性”试验
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号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4月13日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第3.1.15A条、第3.1.18条、第3.2.3条、第3.3.2条,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局部修订的条款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注:
(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
(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3)兼有空间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应认定为固定家具。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它装饰材料七类。注:
(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它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2.0.2的规定:等级装修材料燃烧性能A不燃性B1难燃性B2可燃性B3易燃性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B1级。单位重量小于300g/m2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m2的有机装饰涂料。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涂料施涂于B
1、B2级基材上时,应将涂料连同基材一起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复合型装修材料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整体测试并划分其燃烧性能等级。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举例确定。3民用建筑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图书室、数据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它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公共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3.1.15A条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第3.1.18条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面积小于100m2的房间,当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窗与其它部位分隔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第3.2.3条除第3.1.18条规定外,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装饰织物建筑物及场所建筑规模、性质顶朋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其它装饰材料建筑面积>10000m2的候机楼AAB1B1B1B1B1候机楼的候机大厅、商店、餐厅、贵宾候机楼、售票厅等建筑面积≤10000m2的候机楼AB1B1B1B2B2B2建筑面积>10000m2的车站、码头AAB1B1
你好,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类:A为不燃材料;B1为难燃材料;B2为可燃材料;B3为易燃材料。这是按氧指数来划分的。举例可见《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