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设计合同范本: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室。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内容与预算单(附件一)、装修工艺要求(附件三)。 5.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设备,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7.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时常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四、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至物业指定地点。 7.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七、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手机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手机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手机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手机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3
商场商铺装修合同范本甲方:(公司)乙方:(经营者)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装修商铺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层号商铺。第二条装修期限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装修押金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00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第四条装修条例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元,租期不顺延。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第五条合同生效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